根据《GB/T 20284—2006》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标准,建筑材料单体燃烧试验机检测建筑材料或制品在单体燃烧试验(SBI)中的对火反应性能。下面介绍建筑材料单体燃烧试验机使用说明书。
1 将排烟管道的体积流速V298(t)设为(0.60±0.05)m3 /s 。在整个试验期间,该体积流速应控制在0.50 m3 /s -0.65 m3 /s的范围内。
2记录排烟管道中热电偶T1、T2和T3的温度以及环境温度且记录时间至少应达到300s。环境温度应在(20±10)ºC内,管道中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不应超过4ºC。
3 点燃两个燃烧器的引燃火焰(如果使用了引燃火焰)。试验过程中引燃火焰的燃气供应速度变化不应超过5mg/s。
4 记录试验前的情况。
5 采用精密计时器开始计时并自动记录数据。开始的时间t为0s。
6 在t为(120±5)s时:点燃辅助燃烧器并将丙烷气体的质量流量调至(647±10)mg/s,此调整应在t为150s前进行。整个试验期间丙烷气质流量应在此范围内。
7 在t为(300±5)s时:丙烷气体从辅助燃烧器切换到主燃烧器。观察并记录主燃烧器被引燃的时间。
8 观察试样的燃烧行为,观察时间为1260s并在记录单上记录数据。
9 在t≥1560s时:
a) 停止向燃烧器供应燃气。
b) 停止数据的自动记录。
10 当试样的残余燃烧完全熄灭至少1min后,应在记录单上记录试验结束时的情况。
11 目测法和数据的人工记录
12.1 点击“实验报告”按钮可以进行试验报告的填写并打印试验报告.
12.2点击“数据操作”按钮可查阅试、保存及打印试验记录的原始数据
12.3 完成后点击“退出系统”按钮则退出试验系统。